李民圣
长期以来,有一种观点认为,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会影响经济发展速度。言下之意就是,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的时候,环保方面该松一松、缓一缓,哪怕会牺牲环境,也要先让经济搞上去再说。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真的是矛盾对立的吗?对此,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5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:“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从根本上讲是有机统一、相辅相成的。”这个论断深刻揭示了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规律,破除了那种把环境保护和发展经济相互对立的错误认识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,污染治理力度之大、制度出台频度之密、监管执法尺度之严都是前所未有的,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、转折性、全局性变化。在这个过程中,一些高耗能、高污染、高排放的企业和项目被关停并转,一大批污染企业退出。对于某些高度依赖这样的企业或项目的地方来说,不可否认,经济增长在这段时间内会受到影响。在此情势下,少数地方可能就会惯性地想着继续铺摊子上项目、延续传统的粗放型增长方式,以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增长,甚至想方设法突破生态保护红线。毫无疑问,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认识和做法,因为这只看到了经济增长的重要性,却没有看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,更没有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并不是矛盾对立的,而是有机统一、相辅相成的。
从我国现实国情来说,我国环境容量有限,生态系统脆弱,污染重、损失大、风险高的生态环境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。根据《2017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》,2017年,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,有23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,占70.7%;出现酸雨的城市比例为36.1%;54个重要湖泊中有一半以上的水质低于Ⅲ类;2/3的地下水水质为较差级和极差级;全国土壤环境状况也不容乐观,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.1%,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.4%。如果我们不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,继续沿用那种以牺牲自然环境换取经济发展的粗放增长模式,那就是吃祖宗饭砸子孙碗的事。经济发展速度短时间内看似上去了,但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被严重破坏了,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受到损害了,这样的经济发展又有什么意义呢?经济发展的目的归根到底是要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,而不是单纯的GDP增长。
事实上,从理论和实践上来说,生态环境保护做得好,老百姓居住的环境更好了、自然资源的再生能力更强了,经济发展自然也就更加可持续,发展空间只会越来越广、发展前景也只会越来越好。试想,谁不愿意到绿水青山的地方来投资、来发展、来工作、来生活、来旅游?当然,另一方面,我们也意识到,经济发展能够为生态补偿、生态治理修复等提供坚实物质保障。生态环境保护的成败归根到底取决于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。发展经济不能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竭泽而渔,生态环境保护也不是舍弃经济发展而缘木求鱼。
所以,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把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这篇文章做好,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蕴含的潜在需求,充分认识这些需求可能激发出来的供给和新的经济增长点,从而探索出一条把绿水青山转化成金山银山的路径来。例如,浙江丽水市多年来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,坚定不移保护绿水青山这个“金饭碗”,并且把绿水青山蕴含的生态产品价值充分地转化为金山银山,生态环境质量、发展进程指数、农民收入增幅多年位居全省第一,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、脱贫攻坚、乡村振兴协同推进。
当前,我国经济正处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进程中,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是需要跨越的一道重要关口。我们要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,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,不动摇、不松劲、不开口子,努力探索出以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。